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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安局庐城派出所民警宋从明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时间:2020-09-30 10:02 来源:庐江县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日前,庐江县纪委监委对庐江县公安局庐城派出所民警宋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宋从明在县看守所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宋从明身为中共党员和执法者,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纪法规,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其能够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且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宋从明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庐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