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桥镇杨岗村“两委”委员张君在为群众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收取财物问题。2014年,张君在为该村大圣村民组盛某某户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收取了该户400元和2包香烟。在该户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后,又收取了该户400元感谢费。张君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800元和2包香烟予以退还给盛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