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环境污染问题

庐江:通报一起环保领域典型问题

时间:2017-12-27 09:40 作者:县纪委 阅读: 【字体:  

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朱绍春、副院长邢应芝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问题。经查,朱绍春担任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院长期间,于2016年12月将医院内一块土地租给某公司合肥分公司建设通信基站,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将基站建成,群众为此多次反映投诉。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合肥开展环保督查期间,两次收到群众来信反映上述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局调查认定,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该院院长朱绍春、副院长邢应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