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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通报两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时间:2017-06-22 14:48 作者:县纪委 阅读: 【字体:  

一、白湖镇青帘村党总支书记张业仓因村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1年至2012年,白湖镇青帘村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张某某、金某某、章某某三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8000元,实际支付给张某某、章某某两户共计2500元,剩余的15500元违规支付村“一事一议”工程费用。张业仓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张业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盛桥镇初级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丁祖彬因学校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祖彬在担任盛桥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该校将中考费结余款、教师集资款等资金累计共197851.22元不按规定交到财政专户,放在学校报账员手中保管,形成“小金库”。“小金库”资金用于购买办公桌椅、冲抵招待费等支出累计共61928元,交财政专户96100元,余额39823.22元,仍留在“小金库”账上,违反了财经法律法规规定;未履行招标手续,将学校新建自行车停车棚工程采取分块发包方式,直接发包给他人施工,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丁祖彬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校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丁祖彬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丁祖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小金库”余额39823.22元予以收缴,上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