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庐江县分公司原经理韩传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4年,韩传龙在担任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庐江县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5000元,为教育辅导用书供应商谋取利益。2017年4月韩传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