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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一、矾山镇徐榜村党总支书记黄月新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3年,在徐榜村林场发包过程中,该村党总支书记黄月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胡张华送给的10000元现金和一只价值1654元手表,并多次接受胡张华安排的吃请和游玩。黄月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10000元和违规收受的手表予以收缴。
二、县人民医院肿瘤科李文娟、许凤琴、汤权琪收受药品回扣问题。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李文娟、许凤琴、汤权琪在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工作期间,按照本科室沈某、徐某、范某等共同制定的药品回扣分配方案,在临床上使用了药商夏某代理的50ml参麦注射液,夏某按照8元每瓶的标准共给予沈某、徐某、范某等药品回扣款20万元,李文娟、许凤琴、汤权琪分别分得其中的1万元、2万元、2万元。李文娟、许凤琴、汤权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谢富友收受药品回扣问题。2011年10月至2015年1月,谢富友在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工作期间,接受该科室徐某、魏某、洪某分给的50ml参麦注射液和银杏叶滴丸的药品回扣,分得了2万元。谢富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