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庐江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局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庐江县水务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五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3月20日至25日分庐北和庐南两组对小水库“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止3月20日,全县所有水库“三个责任人”均落实到位;二是2020年6月23日在县水务局组织对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履职能力培训;三是2020年6月2日、4日分别指导汤池镇、柯坦镇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及水库应急抢险演练;四是已建立水库常态化监管机制。1)小水库日常管护已列入庐江县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运行维护范围,并落实了管护资金;2)92座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已列入2020年实施,计划投资1445.9万元,目前招标已结束,计划年底前完工;3)县政府制定了《庐江县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庐政办秘【2020】62号)文件,建立常态化的维修养护机制。
2、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月25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进六必一公开”宣传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认真摸排涉及水务行业的违法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长期恶意拖欠水费等方面的线索。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水利工程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二是自6月6日起,局机关对局属各单位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局属各单位、水利建设工地及时更新宣传标语、举报箱、海报等,进一步完善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3、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河长制工作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4月21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抽专人负责河长办工作,负责督察整改;同时,与县编办协调,同意在事业单位招考中增招4名工作人员;二是依据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柯坦镇、乐桥镇巡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重点对2018年以来的巡河记录进行逐年逐月逐份的核查,两镇巡河记录均按要求整理归档到位,对巡河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目前,河长办结合白石天河“碧水保卫战”工作,对沿河各镇河长制工作开展巡查。
(2)关于河长制工作检查不仔细问题。
一是于5月28日和6月10日召开水务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整治工作方案》文件,提高河长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二是遵照《庐江县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度,明确检查人员工作责任,做到谁检查谁负责;三是依据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汤池镇马槽村相关台账和巡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2018年、2019年巡河记录进行收集归档,对今年以来的巡河记录及时更新,整理规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驻纪检组参加,未向其报备的问题,一是2020年4月29日党组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文件和要求,提高了领导决策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严格执行2019年6月20日印发的《庐江县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庐水人〔2019〕142号)文件,自巡察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组报告,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后及时报备。今年3月30日研究中层干部动议和6月5日中层干部任职时都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会后进行了报备。
5、关于“水利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反馈的9起水事涉嫌违法的行为举报进行自查,经核查,9起违规行为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后果,且当事人态度诚恳,主动改正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予立案处理。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今年5月份对3次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置,目前已结案归档;二是5月28日、6月9日先后2次召开对执法人员作风建设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庐水人〔2020〕77号《开展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整治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三是今年1月份和3月份新增2名执法人员,充实了执法队伍力量。4月24日,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组织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新增两名队员于5月15日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
6、关于“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维护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整改期间,机电排灌总站印发了《庐江县国有泵站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20年3月17日印发《关于安排2020年国有泵站维修养护经费的通知》(庐机〔2020〕9号);二是对基层各泵站维护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报批、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并将金沈、代桥、七里、盛石等泵站纳入2020年度内审计划,于汛后实施。
(2)关于张院水库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巡察期间迅速核实问题,查明原因系张院水库扎账时间节点与对账单时间节点不统一导致余额有差异,2020年以后,单位月结时间节点与银行扎帐时间节点保持一致,余额无差异;二是2020年1月对张院水库进行了内部审计,审计结果与巡察反馈问题一致,目前轧账时间一致,余额无差异。
(3)关于杭埠河河道管理所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杭埠河河道管理所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支出凭证不完整问题进行核实,情况属实,该单位工资实行财政统发,统发后打印的工资表和回单认为无需签报。已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规定,补齐手续,重新审批,对手续不健全,单据不完整的支付款项不予入账;二是2020年1月对杭埠河河道所开展内部审计,内审出来的问题与巡察反馈问题一致,目前已整改到位。
(4)关于未经批准聘请长期临时工,未签订合同支付工资的问题。
已于2020年4月30日已辞退未经批准的临时工。
7、关于“备用金管理不规范,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虎洞水库管理所工资、社保、公积金、餐费等各项费用全部以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4月3日和4月11日,局财审科分别到虎洞水库和张院水库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情况属实;5月22日,财审科会同机电总站对金沈站进行核查,巡察反馈的余额系该单位当年发生额,不是备用金余额;二是目前局属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再保留备用金。虎洞、张院已实行工资打卡发放,其他支出实行转账结算;大额支出已实行转账结算,张院水库、虎洞水库公务卡办理工作正在制卡环节中,基层排灌站公务卡办理正在积极推进;三是于5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
8、关于“费用征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根据皖价商[2015]66号文件规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社会应急抢险取(排)用水的,暂缓征收水资源费。50家农村小水厂仅对供给机关单位及企业等经营性用户部分用水收取水资源费;二是利用3月22-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契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宣传,按照皖价商[2015]66号文件执行。
(2)关于水费收取不到位问题。
明确干渠管理所一名负责人和干渠所水政股负责水费清欠工作;2020年4月29日,干渠所与水厂负责人对2013年以来的水费进行核实。经核实清算,水厂共欠水费18万元,目前已收缴14万元,下欠水费4万元水厂承诺在7月底前交清。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属各支部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活动,城南站支部也同步开展活动;二是2020年6月2日至8日局党总支由一名负责同志带队,到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并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19年各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收集归档;二是2020年6月2日至8日局党总支由一名负责同志带队,到各支部开展党建业务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并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10、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费未及时上缴问题。
一是经核查,2017年基层支部党费测算标准过高,多收了8750元党费带到2018年上缴了;2016年局属一支部4200元和机关支部一党小组4628元党费没开收据,导致向县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是68145元,局党费收据存根联是59317元;两者差异的原因是机关支部和机关支部一党小组收缴党费是同一人,个人认为机关支部一党小组不需再开据了,导致2017年2247元未开据;自巡察后,已在局账簿中设立党费专项科目,已明确专人收缴党费。二是2019年水务局共上缴党费22108.9元,超额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上缴党费13216.2元,票据全部齐全。
(2)关于代付个人党费问题。
服务队支部由单位代垫的一退休职工党费20元,已由本人于2020年5月20日补交。2018年7月份,该同志组织关系转入庐城镇绣溪社区支部。
11、关于“党建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员发展材料不完整问题。
5月9日与县直机关工委核对我局俩同志发展党员材料。经查,发现是工作人员疏忽,复印时遗漏了该俩同志的材料,导致复印件不完整,当时交给巡察组查看的是复印件材料,该俩同志入党材料原件齐全,材料存放在县直机关工委;自巡察以来,我局两名发展对象材料完整齐全。
(2)关于换届选举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2016年12月2日召开总支会时,工作人员拿错了会议记录簿,错记在局务会议记录簿上;舒庐干渠支部换届是通过票决方式选举支委委员,换届选举材料归档齐全。二是5月28日和6月9日召开了两次作风整治工作会议,下发了文件《开展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整治工作方案》(庐水人[2020]77号),加强干部责任心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及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关于“上轮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和对财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落实科室负责人;二是在全系统开展财务专项整治工作,5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
13、关于“督查问题整改未建立台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水利部抽查我县10座水库暗访存在问题已整改。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资料,且建立了台账;二是明确工管科牵头,防汛抗旱技术保障中心配合,对督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建立台账;三是2020年6月23日在县水务局组织对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履职能力培训。
(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5日,局党组明确脱贫攻坚分管负责人,已下发《关于明确扶贫包保和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分管负责人的通知》(庐水人〔2020〕288号);二是2020年4月7日,水务局对全面开展水利行业脱贫攻坚督查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和部署,按局班子包保分6个组进行,范围覆盖全县17个乡镇和一个台创园,督查工作已于4月20日结束。根据督查情况,已决定对各镇城乡供水一体化进行一月一调度,5月、6月扶贫分管负责人带领农水科已对全县17个镇进行了现场调度,过去未接通自来水的1008户共2449贫困人口已接通了自来水。
15、关于“对选派帮扶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5日,局党组明确脱贫攻坚包保分管负责人,已下发《关于明确扶贫包保和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分管负责人的通知》(庐水人〔2020〕288号);二是制定了班子成员走访贫困村安排表,目前已走访4次;三是元月份,局一名负责同志会同办公室对选派帮扶人在东风村的工作特别是扶贫工作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帮助解决其在扶贫工作中业务不熟等问题。今年4月10号和4月30日,县委书记分别在“夏季攻势”动员会和到东风村点调时对派驻的第一书记给予了肯定和表扬。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水务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水务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22240;电子邮箱lj732224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