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1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
(一)统一思想,增强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自觉
县公安局党委先后专题召开党委会议7次,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多次听取汇报,逐条调度、全程督办,同时亲自牵头负责4项巡察问题整改。县公安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也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措施,对账销号,推动牵头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整个巡察反馈整改期间,由县公安局整改办牵头,先后召开16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并围绕疑难复杂问题,到县委巡察办专题汇报3次,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高效落实。
(二)狠抓落实,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制定《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十二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整改总体方案,建立了“分级分类”整改机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第一时间纠正到位;对需要全面排查、举一反三,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刚性标准和具体要求,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到位;对较难处理的复杂问题,组织多部门系统研究,拿出详细方案、力争尽快解决。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9个牵头单位,25个相关责任部门均明确每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和完成时限,把任务细化到每一环节、每一个人,做到可量化可评估,对拒绝整改、拖延整改或搞纸面整改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突出实效,强化整改工作统筹协调
县公安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与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和前瞻性,并明确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队建促业务思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职责任务上抓落实,在督促指导上强常态,在破解难题上见实效,使巡察整改实效成为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倍增器”。
二、压实工作责任,动真碰硬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5月20日印发《庐江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庐公委〔2021〕28号),5月31日,制定了《2021年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庐公委〔2021〕31号),并严格按照制度、计划落实,确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内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做到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拓宽学习形式,通过举办专题宣讲、辅导报告、读书班、组织外出参观等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县局党委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党委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探索的良好风气。县局积极参加省厅组织“学党史、悟思想、育警魂、铸忠诚”视频讲座7期,500余人次收听收看,县局组织3期“学党史、悟思想、育警魂、铸忠诚”政治轮训班;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筑牢忠诚警魂、锤炼公安铁军”政治轮训班,实现全警参学、全警研讨的学习新风貌;三是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并组织研讨。2021年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25次,每次由2名县局领导联系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4月8日,党委班子围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交流研讨。2022年4月20日,印发《2022年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每季度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子计划,确保中央、省委等最新指示精神落地实处,年度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14次,组织研讨14次。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出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定10项问题清单并逐项解决,融合现有户政中心业务职能、出入境管理大队中管业务职能及部分交管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在县医院、中医院安装使用驾驶人自助体检机,建成科目一自助考场;二是2021年3月1日,县局党委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18日县局党委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两次民主生活会,县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起草班子材料、审核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其他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民主生活会上对前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查摆问题全部落实整改;三是县局下发组织生活会通知,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并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月21日、5月8日县局邀请县直机关工委相关人员为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讲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拟定《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重点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时间、工作举措。2022年,县局建立“警官联系包保”企业责任制,确立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线所队长和责任民警组成的包保小组,制定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指引,从优化服务行动,优化护航活动,严打整治护民行动三个板块落实则责任。
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5月21日已重新修订《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组织学习培训;二是2021年6月15日,已制定《庐江县公安局集体议案规定》,细化四级审核流程;三是对会议专职记录人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党委会议、重要案件会议记录工作的核查指导。
4.针对两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制定庐城地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联合交运局开展三轮电动车非法营运整治,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7次,查处电动车非法营运110多起、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5100多起,县医院、县中医院等重点场所周边电动三轮车违法营运情况明显减少。同时,建立两三轮电动车管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交管大队在庐城城区将两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纳入庐城中队三个警组每月绩效考核工作中,利用铁骑灵活机动的优势,对每个铁骑队员查处违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自2021年共处罚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52738起;2022年以来,在全县部署开展《戴头盔、保安全、促文明》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劝导和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经查纠电动车违法9.1万多起。二是2021年2月9日,县道交办下发《庐江县2021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方案》(庐交安联〔2021〕2号),2021年4月21日,交管大队制定了《庐江县2021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庐公交[2021]11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事故预防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18个镇(园区)建设20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安排专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中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查纠电动车违法载人等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与2019年相比下降15.98%;(2020年为疫情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三是在全县各镇(园区)52个重要路口安装了语音喇叭提示器,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各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1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超过5000人。2022年以来,交管大队改装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在全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已经播放7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超过1.4万人次;送一根发光臂环,采购1.9万多根发光臂环,由路面执勤人员在晚间巡逻时发放给沿路散步群众佩戴,让群众知晓“被看见才安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5.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制定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方案、制作并发放“三个规定”桌卡、宣传贴;要求签定承诺书;要求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时将干预过问记录等情况作为审核的一项内容;二是5月8日县局印发《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庐公字[2021]55号),6月10日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及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庐公字[2021]87号),确保各项工作学习落实到位;推动县局法制大队深化“案卡制”落实。
6. 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方案,在政法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分阶段召开二次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并邀请科所队长家属参加,持续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分批次组织民警赴青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二是制定了基层纪检员履职办法,并开展相关活动;三是制定民警辅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覆盖全体民警的家属微信工作群,对民警辅警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通报;四是已开展了杜绝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要求民警家属签署对民警饮酒监督承诺书;督察大队每月两次不定时随机抽查民警、辅警酒精测试结果和饮酒报备情况;4月9日,组织全局收看《醉与罚》警示片。
7.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一是2021年2月21日,县局举办了“春训”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了巡察财务组成员开展财务培训,以对我局巡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例开展整改;6月26日,县局再次开展财务制度培训,科所队长、报账员等近70人参会接受了培训;二是2021年5月25日,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滥发津贴补贴和违规支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庐公网传〔2021〕335号),在全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对违反工作餐管理制度等8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工作餐报账27.2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0%;三是修订了庐江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6日上网发布(庐公网传〔2021〕231号)。制定了关于工作餐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执行标准。
8. 针对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细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2021年6月11日,印发了《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车辆配备及更新管理、定点加油管理、定点维修管理、租赁车辆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9.针对战训和巡防训练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县局制定并印发2021年战训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二是对参训学员请假落实三级审批程序,每期请假人数不超过总人数20%。今年以来,已参加县局战训民警、辅警共计201人,无一人违反战训请销假规定;三是制定了巡防训练计划,除主班以外所有民警和辅警都要参加每日训,三个中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最小作战单元训练,大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
10. 针对县交管大队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交管大队2018以来的报销发票进行核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规范财务报账及审批流程,交管大队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落实两名财务人员按程序对每一张入账发票进行两轮把关,同时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支付工勤人员劳动报酬时,已要求其到税务部门开具正规劳务发票,目前该单位发票报销手续明显规范。二是7月1日已将交管大队由一级财务报账单位变更为二级财务报账单位。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1.针对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一是对2019年被评为C类的交管大队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筑牢党建基础、“强责廉政”党建引领三个方面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顺利通过县直机关工委评估,2021年1月,县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2020年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分类定级”验收情况》的通报,局属党(总)支部已无C类党支部,为巩固成果,确保工作不滑坡,两支部分别制定了巩固方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21年拟争创两个A类党支部,治安大队党支部在市局举办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竞赛中入围决赛;二是5月31日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局党委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公委〔2021〕30号),5月24日印发《党建定期通报提醒制度》(庐公机委〔2021〕13号),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5月份对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督察,督察情况在5月份工作例会上通报。目前“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执行规范有序。结合“党建+”、星级支部创评、“五亮”行动,提升支部标准化水平。2022年度,县公安局党委在星级支部创评工作中,全部达标。其中8个支部评定为五星党支部,4个支部评定为四星党支部,20个支部评定为三星支部,1个支部评定为二星支部,2个支部评定为一星支部。
1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2021年发展党员所在党支部,下发督办单3期,按照有关规定发展,未发现违规发展党员情形;二是对2018-2021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清查;三是2月21日、5月8日邀请县直机关工委相关人员为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对如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培训。2022年,建立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登记表,对党员材料进一步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存档。
1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2019年6月交管大队所属党支部调整,庐城中队党支部与郊区中队党支部合并成立交管大队庐城党支部;交管大队机关第一党支部与交管大队机关第二党支部合并为交管大队机关党支部,调整后撤销交管大队郊区中队党支部、交管大队机关第一党支部;相关党支部进行深入的自查剖析,全面落实整改;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21年县局机关党委分两次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交管大队、网安、治安党支部,拘留所党支部、巡防大队党支部三会一课正常,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结合“五亮”行动,组织全局的党委工作者进行培训,7月1日,县局组织各单位教导员到陈陆纪念馆瞻仰并重温入党誓词。印发《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拟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4.针对研究人事的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1年5月21日已重新修订《中共庐江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二是明确专人记录,对会议专职记录人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研究人事工作会议记录的检查指导;三是按照要求整理会议的内容,形成党委会议纪要。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一)真管真严,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警
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要求,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理想信念、忠诚担当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激发队伍精神斗志、淬炼忠诚警魂,真正铸就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加强督导考核,敢于动真碰硬。
(二)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常治长效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抓好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作深度总结分析,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适时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用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保障平安的实效检验整改实效。
(三)忠诚履职,持续推进巡察成果转化
以人民满意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运用本轮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和推动公安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重点做到与党的建设、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公安工作三个方面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警务效能,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庐江服务全县“全省争五强,全国冲百强”发展大局,提供更强的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6274150;邮政地址:庐城镇泥河路2号;电子邮箱:ljga662741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