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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江县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28 14:31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康江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康江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康江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县委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巡察反馈内容,明确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了《县康江公司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

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整体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公司党委将县委巡察作为加强和改进康江全面从严治党和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将巡察整改与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坚持做到民主决策、依规办事、合规经营、高效管理。目前,公司配合公司转型及整改落实工作,已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等共计20余项制度。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做好整改经验总结,完善建章立制工作,以卓有成效的整改成果推动康江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一是制定《县康江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按照计划组织学习12次。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2023年7月4日、8月2日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三是2023年7月5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上5人发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发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作用。一是2023年8月,公司修订完善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规范了各种会议议题的报送程序以及会议记录。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公司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机构变动、岗位调整、重大资金使用、投融资项目、人事招聘等议题,均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向派驻纪检组会前报告、会后报备的程序。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2023年8月,公司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凡属重大问题,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依次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充分保障参会人员表态发言权限。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公司召开党委会8次,会议记录人员完整记录参会人员的表态意见。

4.抓实存量资产盘活。一是2023年7月4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切实盘活资产,截至2023年12月底,乡镇资产已交由属地政府使用,目前已完成交接,部分未出租资产已挂网正在招租。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并印发《县康江公司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试行)》,2023年3月、7月,公司分别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了集中廉政提醒谈话,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了廉政授课;2023年3月、9月公司分别对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结合公司合规管理,2023年8月对公司各部(室)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了风险点全面排查,并列出了岗位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于2023年3月31日、6月29日、9月26日分别召开三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要求,在分管领域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今年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诺言》等警示教育片2次,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4次,2023年6月8日组织职工赴庐江监狱参加警示教育1次,2023年7月4日开展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2023年12月5日党委会上,以公司2017年以来受到处理的5名干部职工问题为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全体职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意识。三是组织各部(室)对各自领域廉洁风险点进行排查,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进一步助力涵养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

7.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为解决相关营业用房供电直抄问题,公司与县大建办对接,请求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相关问题。根据大建办关于经营性房产用电管理的专项会议纪要精神,公司与供电公司多次对接,并确定专人负责我县规划区范围类的国有经营性房产供电直抄事宜,经多次实地调查、摸底和设计规划方案的论证,现已确定自管变压器改公管变压器的供电改造方案及改造预算,公司依据县政府的五方框架协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与供电公司签订项目改造合同,并已支付项目工程款21.40万元,勘查设计费1.43万元。目前国有经营性房产供电改造工作已施工,预计6个月内完工。改造后,门面房用电由供电部门直抄。

8.严格现场监管责任。一是今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诺言》等警示教育片2次,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3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责任意识。二是2023年9月依据资产管理制度,按网格化分片到各个工作人员,对分片管理的资产按期巡查,资产片区负责人履行监管责任。

9.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一是2023年9月修订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并将《县城投公司自行实施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申报废止。二是组织资金管理部人员对《县城投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学习培训。

10.规范单据审批。一是已对经办人进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履行财务报账程序和相关手续。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公司工作人员在编制安置房结算报销审批表时每页均有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11.加强库存现金管理。一是2023年7月20日,组织资金管理部人员对《县城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截至2023年8月底,库存现金按公司《县城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限额保持在1万元以内。

12.开展僵尸账户清理。一是2023年8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严格账户管理。二是截止12月底,相关银行均已对接,已销17户。今后,资金管理部将定期检查各银行账户情况,将不再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账户及时进行清理。

13.严格编制经营预算。一是2023年8月2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合肥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二是2023年9月28日已对国资委报送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11月13日已取得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下达庐江县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任期(2023-2025年)经营目标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6日,2023年度已上缴经营利润收入7007万元。

14.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已对问题中所述资产分类处置,粮站、经营性房产、停车场资产等已登记入账,闲置学校资产已进行收储登记。下一步,我公司将针对此类固定资产,从项目建设到项目移交持续跟进,确保国有资产的及时入账。

15.持续规范房产租赁管理。一是加强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催缴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莲花南苑、滨河家园等门面租金及东方水岸物业管理费基本收回,下剩部分欠租已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催缴。二是完成房产租赁工作流程梳理及漏洞风险清查,后续将定期研判并对部分租户启动预警机制,杜绝此类风险,持续规范房产租赁管理。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6.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是2023年8月,公司制定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公司的党员活动规范化和特色化。二是严格按党日提示单要求规范公司党日活动,做到了时间合理、主题明确、方案可行、内容丰富, 并要求支部组委归纳整理活动台账,达到落实有效、记录完整要求。

17.从严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指导。公司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已在2023年开展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和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8.抓实抓好支部组织生活会。2023年9月组织公司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流程及要求。同时,严格今后,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明确支委责任,推动支部活动规范化管理。

19.加强监事会跟进监督履职能力。一是2023年9月召开监事会会议,组织公司监事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监事履职能力;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管控。二是2023年9月召开监事会会议,听取公司投融资、资金保障、运营及项目建管等情况汇报。

20.规范监事会成员产生。一是2023年9月组织公司监事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监事履职能力和监事会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2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一是2023年7月4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庐江县镇和县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备案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流程。二是规范选任流程,2023年5月,我公司制定了《庐江县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条例、规定规范到位,并将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报告已分别报送报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备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2.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一是2023年7月4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项纪律,进一步增强执行回避制度意识。二是业务人员已加强业务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落实回避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六个多月的全面整改,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深刻认识到,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通过深入整改逐步解决。下一步,公司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定的党性、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深化拓展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深入细致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88200;邮政信箱:庐江县城东新区东方水岸写字楼14楼办公室(县康江公司巡察整改办公室);电子邮箱ljctgs@126.com

中共庐江县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