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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江县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23 17: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庐江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庐江县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巡视工作文件精神,特别是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庐江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时配套制定8个专项治理方案。县委将整改方案印发至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自觉对照,落实整改任务,抓实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0次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9次县委整改办会议,部署、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围绕巡视指出的问题,制定136项整改措施,明确13名责任领导、13个牵头单位、43个责任单位,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调度,狠抓落实。县委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调度、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五项制度,实行“每周一汇总、每周一调度”,每周汇总分析整改进展情况,把脉问诊,印发工作提示单,对结合实际不紧、整改成效不实的整改事项,及时提醒,跟踪督促。对涉及面广、整改时限长的部分事项,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盯紧盯牢抓落实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推动工作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主动问题

一是围绕对接沪苏浙,县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两个坚持”“两个更大”中奋力赶超奋勇争先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分工方案。二是举办“融入大合肥、对接沪苏浙”我该怎么办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班,邀请浙江大学3名专家,为全县300余名领导干部授课;举办县直机关大讲堂,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专题报告,参训300余人。三是全县51个单位、385人到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地开展学习。四是积极面向长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截至目前,全县新签约项目48个,协议总投资额379.59亿元,其中长三角区域(含合肥区域)的项目42个,协议总投资额244.19亿元,占比64%。五是推进干部“走出去”,选派2人赴浙江杭州谦寻公司跟班学习6个月,选派6名年轻中小学副校长赴上海、南京地区中小学校挂职学习,选派8人赴上海瑞金、上海长征等名医院进修学习。组织青干班和科干班学员91人赴湖州市委党校培训。

(2)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推进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现有11家企业与合工大、安农大等8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积极争取院士工作站落户庐江,俞书宏院士工作站已落户县高新区。二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庐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制定《关于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实施意见》,落实“1+1+N”(1个责任人、1个牵头单位、联系1个以上高校院所)工作机制。三是出台《庐江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通过加大对镇(园区)目标任务考核,对企业实施奖补等措施,加快培育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四是加快战新产业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体及组件生产基地等重点战新产业项目相继开工。2021年1-5月,全县规上战新产业产值36.46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35.98%,较2020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

(3)针对环巢湖生态治理不力问题

一是举办“庐江学习讲堂”,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报告,参训300余人。举办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参训110人。印发《庐江县环巢湖综合治理三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碧水、安澜、富民“三大工程”,扎实做好环巢湖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针对污水直排和黑臭水体问题,采取水体清理、截污等工程措施,已完成治理36处污水直排点和8处黑臭水体。三是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全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针对农药化肥超标使用问题,制定《2021年庐江县农药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庐江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发布病虫情报7期,指导农户精准规范施药。制发用肥用药意见11.3万份,开展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培训2353人。针对秸秆自然腐烂问题,开展巡查6次,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镇及时进行清理;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试点开展秸秆深耕深翻作业7.99万亩。

(4)针对抓“六稳”促“六保”不到位问题

一是县政府对县内金融机构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自2021年2月起,每个月进行1次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统计分析工作;每个季度召开1次行长联席会议(金融形势分析会),传达学习上级政策,安排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二是梳理企业融资需求。今年以来,已对接企业1016家,为957家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45.79亿元;新增担保贷款348户共3.96亿元,办理续贷过桥资金业务43笔共2.14亿元,纾困政策措施覆盖面达94.19%。三是积极对接省农担公司,为200户种粮大户及农业产业带头人授信并出具同意贷款延期担保函,累计担保金额1.0115亿元。四是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庐江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对8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优异的金融机构予以表彰。

2.关于政治意识树得不牢,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增强全县各级干部政治意识。二是2020年11月以来,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党建目标考核,2020年12月,对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镇(园区)党(工)委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三是出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调度研判会商机制》。出台《领导干部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六个守住”》,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守住不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底线。

(6)针对净化个别领域政治生态不力问题

一是县检察院采取自查、督查暗访、谈话了解、企业注册查询等方式,在系统内开展旷工、经商办企业等违规行为排查,未发现检察工作人员长期旷工问题、经商办企业或其亲属在其管辖地区、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完善《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实行人脸识别、科室书面周报、网上公示等,严肃考勤纪律,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二是开展检察院干部交流轮岗,2021年2月,调整补充2名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月,对县检察系统干部内部轮岗6人、免职2人;4月,在县法院和县检察院之间交流干部8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三是2021年3月2日,县委安排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检察院开展巡察“回头看”,3月31日完成驻点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办跟踪督促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县委着眼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五是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反面典型案件为镜鉴,在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县政法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暨警示教育培训,组织政法系统干部到青山监狱接受廉政教育。召开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暨廉政教育报告会,县委书记讲专题党课,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廉政报告。

(7)针对强化少数单位政治规矩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责任14条,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41条,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做到“三个严禁”》《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与特定关系人的关系,做到“八个不得”》《领导干部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六个守住”》等三项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对全县17个镇、2个园区和57个县直部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工商注册信息核查,发现并注销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企业2家;发现并注销已不在经营企业2家。

3.关于统筹作用发挥不足,履行职责使命有偏差问题

(8)针对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不显问题

一是向25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他10个议事协调机构下发了《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提示》,对11个议事协调机构履职情况开展了抽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依规履职。根据人事变化,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30余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二是修订《庐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庐江县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加大工程审计监督力度。三是着力抓好环巢湖大道交通安全工作,在环巢湖大道庐江段安装中心隔离护栏22.1公里,增设路灯79个、减速设施32处,设立综合检测站1座,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开展执法等行动316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46起,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9)针对战略引领不力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与合肥高新区合作,成立国家级合肥高新区庐江科技园,同时,推进县高新区、龙桥化工园区载体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安徽众迈工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台(套)机电节能环保设备项目、德科电气年产1.5万台无刷三相同步发电机数字化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等十余个重点工业项目开工。二是推进“全域旅游”战略,制定《庐江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三山一湖”“三寨一海”景区。加大项目招商力度,中国南山·汤池温泉健康小镇项目已签投资协议,积极与融创集团、伟光汇通集团等对接开展文旅项目招商工作。打造乡村节庆文旅品牌,成功举办2021合肥·庐江首届白湖梨花节和第十三届合肥·庐江白云春毫茶文化旅游节。三是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乡村振兴50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有效推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四是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第一批获批项目6个、信贷金额7.1亿元。巩固已改造的2个小集镇成果。全力争取合肥市小城镇建设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白湖镇、乐桥镇被列为合肥市第二批小城镇建设综合提升工程项目镇。

(10)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牢固问题

一是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庐城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庐江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公办园,2020年建成县中心幼儿园及石头等6个镇中心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2430个;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14所,新增公办学位3600个。二是制定“十四五”教育重点项目规划和《庐江合肥南部新城片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加强南部新城区域同大镇布局调整。新建的庐江二中、城关小学惠民校区、盛桥镇中心小学已投入使用,完成改扩建学校9所。目前,全县小学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7.41平方米,初中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三是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组织开展2020年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加强对“县医驻镇、镇医进修、村医轮训”工作调度,截至目前,县医院选派27名、县中医院选派25名专家到镇卫生院开展为期1年的驻点帮扶工作,带教查房110次,实施外科手术24次。各分院共选派24名医务人员轮流进修,村医培训人数240人。四是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93个、改造维修119个村卫生室。目前,全县225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不够坚定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尚未形成问题

(11)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保持高压震慑、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措施,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二是2020年12月5日,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辅导报告。2021年2月21日,举办“融入大合肥、对接沪苏浙”我该怎么办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班,邀请省纪委监委专家作《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座。三是2021年1-2月,在开展2020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检查各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纳入各单位“三案”管理内容。制定《庐江县镇(园区)纪(工)委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机制的通知》,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各镇(园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内容和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12)针对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印发《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责任14条,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41条,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庐江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监督考核内容、日常监督方式、开展年度考核及结果运用等事项,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相统一。二是编发《2018年以来庐江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选取2018‒2020年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履职不力、重大腐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6类24个典型案件。印发《关于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3)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问题

一是编印《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的廉政新规》,下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二是制定《庐江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考核内容、日常监督方式、开展年度考核及结果运用等事项,推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相统一。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实施。同时,将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乏力,斗争精神不足问题

(14)针对政治监督方面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机制的通知》,明确工作启动、制定监督清单、联动监督、追查责任、反馈整改、工作督办等6个工作环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定位,在督促整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同时,对职能部门或镇村履职情况进行追查,对履职不力严格追责问责。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内网“在线培训专栏”作用,围绕中纪委定期发布的学习培训教材,收集整理下发培训讲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今年2月份以来,组织学习了《如何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四项监督”逻辑关系》《如何正确理解和深入推进政治监督》等有关监督方面的内容。同时,实行“一季一考”工作机制,以考促学,不断提高政治监督能力和水平。

(15)针对执纪审查不严问题

一是今年2月,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全面排查,对存量未结线索,通过加强调度和跟踪督办,实行过程管控。二是研究制定《庐江县纪委监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和完善全员培训长效机制,采取专题培训、跟班学习、抽调办案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自身岗位职责,查摆检视整改问题,以学促改,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和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16)针对追责问责不严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至12月,组织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镇(园区)纪(工)委2019年以来办理的案件,从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处分决定执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执纪不严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少数案件处分条款引用错误、案件卷宗整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指出并督促立行立改,补缺补差。二是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二十四字”方针和“镇案县审”工作制度,对镇(园区)纪(工)委立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事实调查不清楚,定性量纪不准确等情况的,下发审核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纠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做到精准执纪问责。

6.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7)针对工程领域有关问题

一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制定县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排查,共排查出问题6项,已全部整改。为规范工程领域招投标行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文件审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集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二是针对招标采购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庐江县招标采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2018年以来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对17个镇、2个园区和7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到位。三是出台《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与特定关系人的关系,做到“八个不得”》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招标采购,对违反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制定《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县招标采购工作。

(18)针对大额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庐江县政府系统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各镇(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出台《庐江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二是通过要求采购人办理采购时在采购计划表中一并填写年度计划金额等措施,审查采购方式选择是否合法合规,有效防止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或规避招标的问题。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必要需强化专家论证、做好采购前公示,严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编写招标采购问题案例汇编供各单位学习。三是印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强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文件审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抓好大额采购管理。

(19)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出台《庐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统一管理制度》《庐江县住宅公房管理有关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房管理。二是制定《庐江县开展公房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房管理专项治理。三是出台《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与特定关系人的关系,做到“八个不得”》,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对违反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出台《庐江县县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庐江县县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投资、担保管理。出台《庐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出借资金。

7.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20)针对化解信访矛盾不力问题

一是印发《庐江县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工作意见》,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值班接访1次,其他领导轮流值班接访。2021年4月9日,邀请浙江诸暨市委党校专家来庐作《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专题讲座,300余人参训,学习枫桥经验,推动乡村信访矛盾化解。二是印发《庐江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对信访处理不规范等6种情形进行督办。印发《庐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留言会商办理办法》,形成留言会商办理机制。

(21)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对“毛地”出让12个历史遗留问题逐个分析,分类解决。二是严格执行合肥市关于净地出让的有关规定,2015年以来未产生类似问题。三是新设立县营商环境服务办公室(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局)推行商事登记事项“一窗受理”,精减业务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印发《关于开展“零距离”为企服务的通知》(庐办发〔2021〕9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2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禁而未止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制定《庐江县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所有县直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和镇(园区)开展自查,并签订《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承诺书》。县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全县17个镇、2个园区、部分县直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开展重点督查。通过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4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县委出台《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做到“三个严禁”》制度,规定今后发现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审批责任者,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组织建设有弱项,基层党建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能力水平有差距问题

(23)针对县管班子配备不合理问题

一是对县直部门领导职数和实际配备情况进行梳理,建立了县直部门超配干部台账,制定消化计划,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调整。结合人事调整,通过提拔、交流、免职、转岗的方式,已消化21名超配副职。二是2021年以来,围绕县镇换届工作,逐一分析县直单位和镇领导班子结构,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先后提拔重用90后正职1人,80后正职2人,70后正职13人,80后副职37人,90后副职14人。

(24)针对队伍整体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庐江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以来举办主体班3期、专题班7期,培训干部1000余人。举办“庐江学习讲堂”6期,培训干部3800余人次。开展一线为民服务活动,5500余名党员干部组建229支乡村振兴工作队,每月第2周周六到村(社区)开展集中为民服务,在办实事、解难题中增长才干、提升能力。二是印发《庐江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政风行风评议的活动方案》,开展“满意科长群众评”“社会评窗口”“百项办件看效能”等三个专项活动,通报表彰2020年度10名“满意科长”和10个“满意窗口”。三是在开展2020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一并了解各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开展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考核,结合考核结果,提拔重用干部105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17人,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基层治理不到位问题

(25)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一是对全县国有企业党组织建立情况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但未建立党支部条件的2家国有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其余符合组建条件的均已建立党组织。二是2021年3月,举办县直机关大讲堂,对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220余名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党委分别对系统内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党建业务指导。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强化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三是对全县1091家非公企业,在派驻9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础上,确定了200名党建工作包联人,基本实现党建工作指导全覆盖。全县学会、协会共183家,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26家已成立党组织。

(26)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显问题

一是各镇、台创园对各村(社区)开展了2020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掌握了解班子运行情况。2021年1月份以来,已完成57名村“两委”正职资格联审工作,并已调配到位。二是制定《庐江县加强村(社区)正职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加强村(社区)正职监督管理,打造过硬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三是印发《庐江县关于开展征地拆迁、惠民政策类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有关征地拆迁、惠民政策类信访问题进行再摸排、再梳理,对未化解事项落实“五个一”包案措施。

(四)整改政治站位不高,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尚未形成方面问题整改

10.关于整改工作领导不力,统筹合力不够问题

(27)针对县委整改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6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李锦斌书记有关巡视整改讲话精神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2月21日,举办“融入大合肥、对接沪苏浙”我该怎么办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班,邀请省纪委监委专家作《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座。二是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三是印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制度》等五项制度,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

(28)针对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县委书记履行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副书记、县长履行县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本次整改明确13名县级负责人为责任领导,负责分工领域内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在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2月2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逐一提出批评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六个守住”,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对第一种形态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对谈话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事项进行规定,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类谈话措施。

11.关于举一反三不足,整改成效打折扣问题

(29)针对协调调度机构代行政府职权和非法集资问题

一是印发《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排查协调调度机构问题的通知》,对全县协调调度机构代行政府职能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共排查出协调调度机构22个。制定了《关于协调调度机构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提示》,进一步规范协调调度机构的运行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庐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今年以来30项重大项目决策已提交县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全力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化解。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对存在风险的投融资公司,依法及时处置。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出台《庐江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庐江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精准监管意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12.关于制度治本作用未发挥,标本兼治成效不显问题

(30)针对制度建立不完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县政府办对涉及项目运行管理的2项失效文件已进行清理,并重新制定了《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二是举办全县政办系统办文办会能力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专家讲解《公文处理工作实务》等办文知识,各镇(园区)党政办主任,县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三是指定县委办法规室、县政府法制办对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质量进行严格审查。

(3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研究制定《庐江县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限期清退。二是严格执行省、市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县委出台《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做到“三个严禁”》制度,规定今后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审批同意责任者,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致力常态长效,深入深化抓巩固

下一步,我县将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持续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坚持任务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持续整改,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县委将持续履行好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暂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盯紧盯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三)注重统筹,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治理、发展贯通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实施“工业强县、农旅富民、大美庐江”三大战略、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两城”“三区”“四园”,积极推进“三山一湖”“三寨一海”旅游景区建设,稳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庐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87321069;邮政信箱: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政府综合楼714室县委办调研科(邮编:231500);电子邮箱:87316408@163.com。

中共庐江县委

2021年7月